你以为只是拍了张照片?殊不知这是非法记录、存储国家秘密
2026年06月18日 16:40
今天(17日),保密观微信公众号发文《你以为只是拍了张照片?殊不知这是非法记录、存储国家秘密》,内容如下:
日常工作生活中,一些机关、单位工作人员存在一个认识误区:用手机拍摄涉密文件,只存没传,就不存在泄密风险。
事实上,这是极其危险的侥幸心理!
智能手机并非安全存储工具,而是高危泄密源头。

保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,禁止非法复制、记录、存储国家秘密。

对涉密文件进行拍照,即属于“非法记录、存储”,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,无论后续是否传播,都已构成违法行为。
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,某省某研究机构人员陆某非法持有1份机密级文件的数码照片。经查,陆某在某机关研究室副主任赵某的办公室内看到这份涉密文件,趁赵某不备,用手机偷拍文件并存储在个人计算机中,直至被有关部门发现。最终,陆某因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。
万一拍了怎么办?务必做到“三个立即”:

来源:保密观微信公众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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